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8月3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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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3日讯(记者王晓丹)23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8月30日至9月1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主持会议;副主任贾玉梅、聂云凌,副主任、秘书长杨廷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关于废止〈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建议》的议案;审查《双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议题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23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发挥行政执法与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5G网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对俄经贸合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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