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 监督员点亮“探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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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璐 陈宣任 记者杜怀宇)今年以来,绥芬河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行动,群众监督员积极配合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探头”和“触角”的作用,对各部门服务效能、干部作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作风效能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促进作风效能提升,该市纪委监委经过单位推荐、征求意见、人选考察等程序,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工作者等不同领域中优选优聘20名同志担任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群众监督员,聘期为1年,主要职责和任务是紧紧围绕能力不足、本领不强,作风不优、质效不高,制约振兴发展、阻碍工作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盯行政审批、执法司法和窗口服务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着力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庸懒散慢浮”问题,做到真监督、真建言。

市纪委监委及时建立问题清单专人负责、及时受理精准办理、后续跟踪等全过程处置机制。截至目前,群众监督员已发现问题、反馈情况2批次,包括问题33个、建议2条,对群众监督员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认真核实、深入分析,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沟通,站在共同提高能力作风的角度,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已圆满解决33件,就监督员提出问题建议,反馈情况回复33条,有效融洽了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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